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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徐州第一人民医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现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门诊就诊须知

  01

  我院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专病门诊已全面实行预约诊疗。为了方便您的就诊,请您做好计划,提前预约,分时段就诊。

  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

  0516-85803289、0516-68383289

  也可直接拨打:95169

  【周一至周日08:30-17:30 】

  2)网络预约:请登录

  http://www.js.guahao.com

  3)微信公众号预约:

  关注“俄罗斯专享会294地址”和“徐州市眼防所”微信公众号

  4)APP预约

  下载“徐州健康通”APP预约

  打开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

  5)自助挂号机预约

  请您选择适宜的时间段,按照取号时间,提前来院,减少人员聚集。

  02

  来院人员进行预检分诊。

  所有来院人员在进入门急诊区域时,必须佩戴好没有呼气阀门的口罩,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且“人人预检分诊”。

  门诊入口及预检分诊处均张贴 “苏康码”二维码,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提前申领好“苏康码”,通过“苏康码”通道进入;无“苏康码”的人员请走人工通道,主动至预检处分诊,如实告知病情及相关情况,如有需要,请出示身份证等证件,正确告知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03

  根据病情和预检分诊结果到相应诊区就诊。

  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应直接到或告知门急诊预检分诊人员,由专人带至发热门诊就诊:

  1、发病前28 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28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28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28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发病前28天内境外入境人员。

  关于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

  2、发热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的非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按预检分诊指引)至发热门诊就诊。

  3、肺CT、核酸检测结果有异常的,需按发热门诊医生的指示在发热门诊留观,等待复查结果再行后续处理。

  4、就诊门诊能自理的患者原则上不建议家属陪诊。

  就诊门诊能自理的患者原则上不建议家属陪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原则上只允许一人陪同。门诊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就诊人员按序进入诊室;排队时,请保持一米间距;候诊时,请严格执行间隔入座,并保持有效距离。

  二、住院患者管理

  01住院患者

  患者入院前应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7日内胸部CT结果,排除新冠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急诊患者完善胸部CT和核酸采样后先收治在病区隔离单间,待核酸阴性后再转至普通病房。

  02病区管理

  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不得探视。如确有需要,建议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住院期间患者不可离开医院。患者确因病情需要人员陪护的,须经科室同意并签发陪护证,原则上限陪一名家属,陪护必须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根据苏肺炎防控办[2020]82号文<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陪护:

  1、发病前28 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28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28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28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发病前28天内境外入境人员。

  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需出示陪护证、身份证、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单,出示行动轨迹、“苏康码”绿码,正确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正常。

  患者和陪护请加强个人防护,不允许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不外出购物,预订医院食堂餐饮,餐饮会按时送达至病区。

  病区每天对陪护人员体温测量1次并登记。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报告。

  三、核酸检测

  为贯彻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工作要求,执行以下制度:

  1)择期住院患者在住院前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3日内有效)。

  2)拟行门诊手术/操作的患者以及门诊重点患者(发热、可疑流行病学史等)均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3日内有效)。

  3)陪护至门诊自助挂号机挂号开单后至医院采样点完成核酸检测,患者住院期间,陪护不变情况下,该陪护不必重复检测核酸。

  核酸检测流程

  相关事项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08:00-19:00

  采样地点:5号楼一楼“核酸采样室”

  报告时间: 24小时内可出结果,核酸采样室旁自助机取报告

  收费标准:12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