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伦理委员会召开伦理快审会,对2月各临床医技科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省药学会课题立项后实施、已批准药物临床试验修正案审查和定期跟踪审查、科技论文发表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进行了快速伦理审查。伦理委员刘芳芳、陈炳华、刘永利、李泳等参加快审会。
伦理快速审查是伦理简易审查程序,主要用于较小的修正案审查、已完成干预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多中心研究有组长单位伦理批件的分中心审查、不涉及受试者干预的回顾性总结研究、研究风险不大于“最小风险”的研究项目等。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11号令)指出:快速审查可以由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主任委员授权副主任委员,由其指定的一个或者几个委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和理由应当及时在下次伦理会议审查时报告伦理委员会。
伦理快速审查批准研究项目的基本标准是:
坚持生命伦理的社会价值;
研究方案科学;
公平选择受试者;
合理的风险与受益比例;
知情同意书规范;
尊重受试者权利;
遵守科研诚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