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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旁听案件庭审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10月16日下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卜力等人套取医保基金、套取药品销售贪污一案。第一医院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部分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在院党委书记杜钟祥等院领导的带领下,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份至2013年3月份期间,大屯煤电中心医院医保科医保专员卜力和徐州市医保中心财务审计科出纳李志经共谋,各自利用职务便利,在结算、拨付医保基金的过程中,通过开具虚假票据手段,多次将徐州市医保中心拨付给大屯煤电中心医院的医保基金680余万元非法占为已有。两人将上述赃款平分,用于个人购房、购车、炒股等。

  另指控,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卜力利用职务之便,在管理 、审核伤残军人医保费用的过程中,伙同大屯煤电中心医院骨二科主任陈永昌,利用其持有的伤残军人医保卡在骨二科办理虚假住院14次,套取药品价值24万余元,卜力将上述大部分药品出售,得款12万余元,四次分给陈永昌5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卜力、李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被告人陈永昌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三被告人对指挥的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分别从自首、退赃等方面进行了辩护。庭审于下午5点半结束。

  通过参加此次活动,与会人员不仅亲身体验了庭审过程,感知法律的神圣和权威,更是从被告人身陷囹圄、渴望自由的忏悔中,受到了一次思想的洗礼和心灵的震撼,增进了人生的感悟,纷纷表示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此案为鉴,时刻警醒、鞭策自己远离职务犯罪,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坚持廉洁行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今年来,院纪委为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形式,增强预防教育的成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法庭审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庭审预防”这种新模式,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院纪委书记毕荣表示:通过“听审”,预防工作的成效比单纯上法制课,发放宣传资料,参观预防教育基地的效果要直接、现场感更强,更起到潜移默化的显著效果。

  副院长赵亮和工会主席王敏同志参加了此次活动。

  市一院纪委